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老同志:
您们好!
2014年度全额垫付医疗费支付申报工作已接近尾声,如果您还有尚未报销的2014年度全额垫付医疗费用,请于2014年12月25日以前邮寄或送至人力资源部劳资科,按照社保的规定,逾期将不再接收2014年度医疗费用单据。
由于社保要对所有单据进行严格审查,为了保证您的医疗费用能够及时顺利报销,请您务必将各类发生费用的单据、处方、明细,按照发生的日期整理齐全,所有申报材料请寄:
300222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劳资科 李幼萌 收
联系电话:(022)28160808-3558
祝各位老同志健康快乐!
人力资源部 劳资科
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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