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院关于落实过渡期退休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补差额问题的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交集团的要求,一航院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核算并兑现过渡期退休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待遇补差额,具体落实如下:
一、一航院落实补差额工作原则
按照“比较总收入水平”的计算原则,即以一航院过渡期退休人员按企业办法退休的实际总收入水平与按事业单位退休相应办法计算的退休后总收入水平相比较,并对应“97531”核算比例原则,对应补差额进行核算并落实。
二、一航院落实补差额计算过程
1.补差额计算时间范围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落实补差额时间范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计15个月)。
2. 2014年10月至12月补发标准变更
2015年年初一航院已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核算并落实2014年度补差额的兑现工作。2015年7月24日一航院接到上级有关补差额新文件,按照新文件规定自2014年10月起过渡期退休人员补贴执行新标准。由于补贴标准变更,将在本次补差额工作落实相关员工人员2014年10月至12月除2015年年初已兑现差额外的新增长部分。
3. 过渡期退休人员应补差额的计算公式
(1)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补差额计算
2014年应补差额合计=〔(退休时点收入月标准×3+退休后至2014年12月含新标准的事业单位退休费月标准涨幅×3+2014年规范后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月标准×3)-(退休时点收入月标准×3+退休后至2014年12月企业养老金月标准涨幅×3+2014年统筹外补贴月标准×3+2015年初已经补发2014年补差额月标准×3)〕×折算比例
(2)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补差额计算
2015年应补差额合计=〔(退休时点收入月标准×12+退休后至2015年12月事业单位退休费月标准涨幅×12+2014年规范后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月标准×12+2015年防暑降温费月标准×4)-(退休时点收入月标准×12+退休后至2015年12月企业养老金月标准涨幅×12+2015年统筹外补贴月标准×12)〕×折算比例
上述2014年、2015年应补差额发合计相加后就构成了本次应发补差额。
三、其它说明
1.核算结果显示,部分退休人员实际应补发差额为0,则本次无补发差额。
2.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决定拨付足额资金用于兑现过渡期退休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补差额。
3.本次补差额预计于2016年2月7日前兑现完毕,发放至退休人员员工建设银行卡(折)中。
4.对以上工作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杨薇
联系方式:022-28160808-3367
手机:18512280058
附件:1.2000年10月至2015年底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标准
2.天津市发18号文件规定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表
3.2000年10月至2015年底天津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简表(审定工龄、身份认定、年龄认定)
4. 一航院兑现过渡期退休人员补差额个人明细表(2014年10月-12月)
5. 一航院兑现过渡期退休人员2015年度补差额个人明细表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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