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院关于落实转制前退休人员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补差额问题的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交集团的要求,一航院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核算并兑现转制前退休人员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待遇补差额,具体落实如下:
一、一航院落实补差额工作原则
按照“比较总收入水平”的计算原则,即以一航院转制前退休人员按企业办法退休的实际总收入水平与按事业单位退休相应办法计算的退休后总收入水平相比较,对应补差额进行核算并落实。
二、一航院落实补差额计算过程
1.补差额计算时间范围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落实补差额时间范围为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计5个月)。
2. 转制前退休人员应补差额的计算公式
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应补差额合计=(2000年10月至2015年12月底事业退休费历年增长月标准合计×5+2015年度规范事业单位月补贴标准×5+2015年防暑降温费月标准×2)-(2000年10月至2015年12月底企业养老金历年增长月标准合计×5+统筹外补贴月标准×5)
三、其它说明
1.由于部分人员在2015年1月兑现3号文补差额与2015年7月兑现3号文补差额时均发放了2014年10月至12月共计三个月的补差额,造成了重复补发。对于超发部分,将在本次兑现时予以冲销。
2.核算结果显示,部分退休人员实际应补发差额为0,则本次无补发差额。
3.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决定拨付足额资金用于兑现转制前退休人员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补差额。
4.本次补差额预计于2016年2月7日前兑现完毕,发放至退休人员建设银行卡(折)中。
5.对以上工作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杨薇
联系方式:022-28160808-3367
手机:18512280058
附件:1.2000年10月至2015年底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标准
2.天津市发18号文件规定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表
3.2000年10月至2015年底天津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简表(审定工龄、身份认定、年龄认定)
4.一航院兑现3号文发放转制前退休人员补贴个人明细表(2015年8月-12月)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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