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老同志:
您们好!
2016年第一次全额垫付医疗费的支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如果您有2016年已发生的全额垫付医疗费用,请于4月15日以前将药费单据连同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邮寄或送至人力资源部劳资科。
由于社保要对所有单据进行严格审查,为了保证您的医疗费用能够及时顺利报销,请您务必将各类发生费用的单据、处方、明细,按照发生的日期整理齐全,所有申报材料请寄: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劳资科 李幼萌 收
邮政编码:300222
联系电话:(022)28160808-3558
祝各位老同志健康快乐!
人力资源部 劳资科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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